随着中国会展行业的发展壮大,会展产业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随着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改进,中国会展市场建设与完善问题才提上日程,并逐步取得突破。中国会展市场属于中国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中国市场体系的缩影,中国特色市场体系的基本要素、发展进程,乃至目前存在的主要共性问题必然会在中国会展市场中反映出来,需要伴随中国市场体系的改革深化逐步完善。市场展会和政府展会是会展市场共同存在的会展组织运作形式,不是相互对立的矛盾体。市场展会也需要政府支持,不排斥政府的参与,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政府支持甚至成为展会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政府展会中也有符合市场需求,采取市场手段运作的展会,也不会排斥市场运行机制。
近年来,中央政府多次对政府主办会展活动进行清理规范,中央外办和国务院分别对国家机制性会展活动和省部级政府主办的会展活动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限期转型升级,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一些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也相应地出台了一些明文规定,对会展市场化形成了倒逼机制。一段时间以来,市场化成为会展业界议论的热门话题,政府展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政府该不该办展会?政府能不能办展会?会展市场上还能不能有政府展会存在?业界看法各异,一些政府部门多少有点茫然,感到无所适从,不知所措,以至于一些该出台的政策迟迟没有推出,该扶持的展会不敢理直气壮地支持。本文从会展市场和市场展会的基本涵义和性质特征出发,就政府展会与市场展会之间的关系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期待与业界进行沟通、交流。
会展市场的基本涵义和开放性特征
百度百科对市场的解释为“狭义上的市场是买卖双方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广义上的市场是指为了买和卖某些商品而与其他厂商和个人相联系的一群厂商和个人。”
广义的会展市场定义为: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为组织或个体实现供给或需求、从而取得效益的,一系列集中时间、空间的交易活动及其经济关系的总和。
根据这样的定义,笔者认为会展市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涵义:会展市场不简单地局限于交易场所,会展交易场所只是会展市场的外在表象形态,是其内涵的一部分;会展市场也不仅限于会议、展览等活动项目本身的交易,不同于其他商品类市场,会展活动项目的交流和交易虽不能不说是会展市场的一部分,但远不能代表会展市场的本质含义,不能涵盖会展市场的全部内容;会展市场是会展活动的汇集、总称,是所有会展参加者参与其中,共同打造的行业氛围、环境和体系,是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共同作用的对象和磁场,是会展行业经济关系的总和。
与会展活动本身的性质特征相对应,会展市场开放性特征非常明显,这表现为:涉及领域全面性。会展活动所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都有可能有会展活动,会展几乎无所不在,无所不包;参与群体广泛性。会展活动的参与主体很多,范围很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公民无不参与其中,扮演各自角色;表现业态多样性。会展有多种表现形式,会议、展览、节庆、活动都可以说是会展的表现形态,仅就展览讲,展览会、博览会、展销会、展洽会、交易会等都属于展览范畴;传递理念先进性。会展活动展示的一般都是最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产品,传递的都是最先进的理念,对于所在行业的发展、创新具有很好的引领作用;活动组织开放性。展览展示、论坛峰会以及其他形式的会展活动涉及内容及其参与者的开放性特征非常明显,内容开放、题材开放。对内开放,对外开放,门槛很低,境内企业、境外企业乃至个人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在世界各地举办会展活动;功能划分多样性。会展集展览展示、宣传教育、信息传递、交易促进于一身,公益性、准公益性和市场化等多种性质的活动同时并存;调节手段复杂性。不同功能属性的会展活动不可能以一种模式进行管理,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进行调节,公益性活动需要按照公共产品的方法和手段进行调节,准公益性活动需要采取公共产品与市场结合的手段进行调节。同时,由于会展活动的特殊属性和规律,即使市场化的会展活动也不能完全套用纯市场化手段调节,也需要按照市场加公共产品的手段进行调节;行业和谐包容性。会展行业参与者身份特征多样,各类所有制企业、政府、民间组织、社会团体、行业中介乃至个人都可以作为行为主体,策划举办会展活动。不同形式、不同属性、不同内涵、不同角色和谐共处,共存共荣。
中国会展市场培育发展与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代会展起步较晚,会展活动散见于其他行业,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行业体系,会展长期处于较为随意、茫然的发展状态。相当长一段时间,展览处于垄断状态,只有一些政府部门、政府色彩较浓的行业协会和贸促系统机构可以主办展会。中国会展市场较长一段时间处于相对混乱状态。政府管理职责不清,缺位、越位和不到位同时并存:缺乏必要的宏观指导,会展产业定位和产业政策不明;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不同内容,国际、国内不同范围,展览、展销不同性质,分属不同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多头审批、多级审批,不同审批部门掌握的标准不尽一致;某些情况下,一些政府部门还承办一些会议和展览活动,集会展审批、监管与运营于一身;重审批,轻管理,以批代管;按业务分工多个政府部门审批,似乎大家都管,但从行业或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实际大家都不管,行业缺乏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政出多门,缺乏必要的产业政策指导和统一法律法规协调。经营主体成分复杂,政府部门、准政府部门、商协会、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同在会展市场角逐,市场竞争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扭曲,会展市场有失透明和公平、公开和公正。会展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缺乏必要的市场管理规范和法律依据,行业中介组织建设滞后,既有的行业组织缺乏必要的权威性和凝聚力,行业自律能力较弱,市场竞争较为混乱,鱼目混珠,仿冒、欺诈、蒙骗现象时有发生。随着中国会展行业的发展壮大,会展产业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随着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改进,中国会展市场建设与完善问题才提上日程,并逐步取得突破。
中国会展市场仍然处于培育和发展之中,一方面,中国会展市场属于世界会展市场的组成部分,世界范围通行的会展规律、规则、惯例和运作手段都应当吸纳、融入中国会展市场体系,应当认真学习、借鉴国际会展运作、协调、促进和规范的经验,加快中国会展市场国际化进程,提高中国会展市场国际化水平;另一方面,中国会展市场属于中国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中国市场体系的缩影,中国特色市场体系的基本要素、发展进程,乃至目前存在的主要共性问题必然会在中国会展市场中反映出来,需要伴随中国市场体系的改革深化逐步完善。
市场展会、政府展会的本质特征与相互关系
市场展会是指市场导向的,符合市场需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具有市场潜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展会;市场展会只是会展市场诸多展会中的一种,许多公益性、准公益性展会不一定切合市场需要,有些采取市场化手段运作,有些不一定采取完全市场化手段运作,但也需要举办,也会产生某些特定的经济关系,也有存在的必要,也应当是会展市场的组成部分。
市场导向和政府导向是一对经济学概念,与之相对应的是市场导向型展会与政府导向型展会。政府导向型展会按政府职能性质和参与程度,可以有政府发起、政府倡导、政府支持、政府协办和政府主导等多种类型;有些政府导向型展会政府并不参与具体意见,更没有资金投入,只是名义支持,只有政府主导型展会政府参与策划,并组织实施和投入资源。通常情况下,人们习惯将政府导向型展会统称为政府展会,市场导向型展会简称为市场展会。
市场展会和政府展会是会展市场共同存在的会展组织运作形式,不是相互对立的矛盾体。市场展会也需要政府支持,不排斥政府的参与,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政府支持甚至成为展会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政府展会中也有符合市场需求,采取市场手段运作的展会,也不会排斥市场运行机制。政府为了特定目标和目的,发起推动、策划培育,投资兴办某些展会活动,虽然不一定切合市场需求,或暂时还没有市场需求,也应当获得社会、会展业界的宽容,也属于会展市场中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政府举办的一些会展活动一般都具有更广泛的社会、政治、文化、外交、产业甚至人文等特殊意图,综合性较强,一般市场展会做不到,也与一般市场展会基本功能和出发点不相一致。政府综合性展会与专业化市场展会的矛盾冲突并不特别直接和具体。政府对会展活动、会展行业的重视和资源投入对会展业界来说是一件好事,是通过二次分配的手段将社会资源向会展业界倾斜和转移,在资源稀缺条件下,会展业获得的资源更多了,减少的是其他行业占用的社会资源。
政府利用职权、影响力,行政化办展,严重扭曲市场机制的行为应当坚决反对。政府展会首先应当去行政化,应当朝着市场化方向努力,加强市场化运作力度,逐步减少对具体展会活动的投入,加大对会展行业的扶持;地方政府会展政策优惠竞争,可能会导致会展市场调节失灵,某种意义上扭曲会展市场机制,应当尽量避免,努力营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所以,关键不在于政府办不办展,而在于政府以什么方式办展,政府参与运作的程度有多深,对市场机制的影响有多大,应当区别情况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笼而统之地反对政府办展。在中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和体制条件下,政府发起、倡导乃至主办某些展会,只要不导致市场垄断和市场失灵,应当允许存在;即使市场经济发达,市场体系完善的国家也没有完全排斥政府对会展活动的参与,一些世界性会议和展览,没有政府参与根本无法申办。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市场机制的健全,政府应当逐步淡出具体会展活动的微观操作,明确自己的功能定位,集中精力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解决好所谓政府管理服务缺位错位和不到位问题。
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营造兼容发展市场环境
国务院《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明了展览业市场化改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展览业市场化发展”;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办展行为,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展展览业市场空间”。国务院文件还对市场化进程阶段性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到2020年展览业“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市场化、专业化展会数量显著增长,展馆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国务院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发挥市场、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共同推动会展市场化进程。
会展市场是全部会展经济关系的总和,内涵非常丰富,市场展会、政府展会都属于展会组织和运作方式的归类表述,都属于其中的组成部分;市场展会不是全部,不是唯一,更不是政府展会的对立,会展市场不可能只存在单一市场会展形式,应当欢迎多种形式共存,共谋发展;市场化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既是方向,也是路径,判断市场化的基本标准包括会展题材市场化、运作手段市场化和行为主体市场化,会展题材的策划、选定符合市场需要,通过市场化主体,采取市场化方法运作会展活动,这一原则适用于政府展会,也适用于市场展会。
政府展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政府办不办展会,而在于政府怎么办展会,采取什么手段办展会,政府展会也应当遵循市场规律,政府会展投入也应当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尽可能减少对市场机制的干扰和扭曲。做大会展市场才能做强市场展会,做好会展市场,理顺市场关系,市场展会才会拥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氛围,才能赢得更好发展机会;会展本身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行业,会展市场应当欢迎多种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多一个积极性总比没有积极性好。希望会展业界同心同德,共同营造各司其职,服务到位,诚信融合,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共圆中国会展强国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