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网纵会展网 > 产业频道 > 会展知识 >

合同条款过分可以和参展商商议,协商不了可以不接

编辑:小纵来源: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2014-11-28关注 次 | 查看所有评论

内容摘要: 一个18平方的展台客户下单前提出来的要求:“我公司要求承建方在广州有自己的制作工厂,我公司会不确定时间检查工厂的实际情况,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现实际情况和递交给我公司的……

一个18平方的展台客户下单前提出来的要求:“我公司要求承建方在广州有自己的制作工厂,我公司会不确定时间检查工厂的实际情况,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现实际情况和递交给我公司的材料不符,我公司要求即时双倍合同金额的赔偿。对于展台搭建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公司要求如下:1、必须按期完工,如果不能在展会规定时间内搭建完成,承包方要赔偿三倍的我方展会投入;2、展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翘边、开裂、破损等情况,每出现一处罚款1000元整,每处以下超过1厘米计算。每超过1厘米则以实际长度多次计算索赔额;3、展台搭建材料与设计方案不符的,全额赔偿我方展台费用。请在2014年12月20日前,将设计方案、报价、工厂地址、工厂联系人及工厂图片这些资料发给我公司。”

让我想起一句话:“想换房子的赶紧去找个室内装修公司搞装修,装修不达标的要赔套房子。”

看要求就吓人,只是18方而言,就怕一听预算更加吓人,预算壹万内,当场晕倒。

这也给我们展览人提出了要求,客观来说,客户提这个要求也不过分,虽然苛刻了点,但是这是他的权益。

确实不过分。

如预算在10万,我想给扣点也可以。

如果觉得自己施工质量达的到,就洽谈。如果达不到没把握,就不接单就是了。

如果说苛刻的地方,就是第二点写的比较细致,其他几点都合符情理。

要感谢这些严格要求的企业,让我们行业规范化,否则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我公司要求承建方在广州有自己的制作工厂,我公司会不确定时间检查工厂的实际情况,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现实际情况和递交给我公司的材料不符,我公司要求即时双倍合同金额的赔偿。”看完这个你就会杯具了。

人家指明了跟工厂合作,不虚假宣传就是了。有一说一,这要求很正常。

杨总你是工厂,还是公司?

我没有工厂。我只是觉得,他说了要跟工厂合作,这是人家的意愿。就好比,我们买菜,指明了白菜,你别拿胡萝卜叶来忽悠他就行了。

人家没有这样说,只是这样的客人现场跟垃圾事的。

要求的明确点,这很正常啊!

其实这个条款客户应该是仔细研究过了的,写的非常的明确,裂缝达到多宽怎么赔,与效果图不符合赔多少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可不是乱扣的,有根有据。

他肯定是吃过亏了的,否则不会这么较真。

总来说,大家觉得多高的预算才敢接这活。

我就见过某公司在现场跟客户发生分歧,结果一帮工人把工具收了,说要把展台撤回去。结果,客户现场屈服了,加钱,忍气吞声的不做声。

只不过忘了一点,忘了这个回报率。这么评估,这个风险大于回报太多了,不管有没有信心做到,谁想去尝试。

我与客户说你要有1万美元的预算可以有这样的要求。

其实这还明文规定,有的合同都不看,工程也没任何问题,照样不爽就扣动不动两千起。反倒觉得,这种明文规定的严谨的客户好点。

他这样说的,上次我们才做2万。

2万还这么认真去写?

你们还能做不?

宁愿在家睡觉也不?

这个18方的预算应该很高

我也觉杨总说得对,这个客户并不错,如觉得条款过分可以和客户商议,协商不了可以不接。

这客户就太把自己当根葱了。写这么细的要求不如告诉服务公司用什么材料直接。还有全部是扣钱,罚钱是成倍数。

投稿到该栏目 | 展会入驻

找展会信息,就上Vanzol.Com

你可能还喜欢
也许您感兴趣 更多
产业新闻 - 焦点人物 - 会展知识 - 会展营销 - 展商名录 - 会员专区 - 新闻中心 - 品牌展会 - 会展视频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