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网纵会展网 > 产业频道 > 产业新闻 >

天津市场监管委印发天津市展览会招商合同示范文本

编辑:刘雪云来源: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2016-02-06关注 次 | 查看所有评论

内容摘要: 为规范天津市展览业市场交易活动,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为规范天津市展览业市场交易活动,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市商务委制定了《天津市展览会招商合同》(JF-2015-073)。
  该文本明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展览会的展位情况、费用及支付时间和方式、租赁期限、展位的使用和维护、展位管理、展览资格的取得、双方责任、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保证金、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特别约定、合同生效等展览会的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内容。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引导展会双方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提高依法签约、履约意识。同时,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和监督工作。凡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机关名称印制且内容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认定处理,促进全市展览业健康、快速发展。

投稿到该栏目 | 展会入驻

找展会信息,就上Vanzol.Com

你可能还喜欢
也许您感兴趣 更多
产业新闻 - 焦点人物 - 会展知识 - 会展营销 - 展商名录 - 会员专区 - 新闻中心 - 品牌展会 - 会展视频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