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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专业媒体:划清活动与新闻的界限

编辑:刘雪云来源: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2015-06-24关注 次 | 查看所有评论

内容摘要: ■中国贸易报记者 静安 近日,会展创客空间微信群的《这些会展教师,你最爱哪一位?》投票,引发了一场关于侵犯肖像权的讨论。 事件的起因是,6月18日,某会展行业杂志的微信公……

  ■中国贸易报记者 静安
  近日,“会展创客空间”微信群的《这些会展教师,你最爱哪一位?》投票,引发了一场关于“侵犯肖像权”的讨论。
  事件的起因是,6月18日,某会展行业杂志的微信公众号发起了上述《这些会展教师,你最爱哪一位?》的投票。6月19日,“会展创客空间”微信群友周健华认为,媒体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刊登照片、搞投票,侵犯了公民肖像权。对此,有会展教师认为:“把学校、老师、学生当作商业化牟利的手段,不地道。”该教师指出:“你们不是教育机构,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宗旨是什么?”另一位群友闻道留也表示:“搞活动就按正常渠道搞,不要仅仅做噱头。”
  “这个投诉可以作为社交媒体行业的很好案例。”群友张凡如此认为。
  投票引发不满
  “《这些会展教师,你最爱哪一位?》的投票行为,引起了会展教师们的反感。”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权威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既然让会展教师“被投票”,无论在法理上还是在情理上都需征得每一位“被投票”会展教师本人的同意。此外,会展教师的简介也需要得到其本人的认可。
  该业内权威人士强调称,严格地讲,不能以投票的方式做噱头,来博取眼球。这种方式做新闻不专业、不严谨,也不合适。
  事实上,媒体的这种投票形式,有效仿“民调”的意味,但由于没有第三方的认证,则缺少严肃、慎重的态度,太过于随便。
  张凡认为:“这种投票如做民调,需更专业,要征求当事人意见,设置流程,还需有第三方介入,以求公正。”他认为,问题是投票引发部分人的反感。
  案例的启发
  “自媒体生产的内容在第一时间会被它的‘受众’,尤其是受到刺激的群体第一时间作出反馈,而成为新闻事件。”上述权威人士表示,在自媒体时代,所有的会展主办方应该秉持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精神。
  比如,5月中旬,《一个展会搞瘫一座城市?》文章由自媒体发布,被广泛传播,后来引发为新闻事件。最终,在媒体的报道中,才还原了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举办的医博会举办期间的真实面貌。
  上述业内权威人士指出,在新媒体、社交媒体时代,新闻发布方可在第一时间进行消息发布,并与受众方进行互动交流。
  从推广的角度来看,发布内容可被迅速传播和放大,但不严谨内容的传播面也同样被无限扩大。
  从上述投票事件可以看出,媒体和受众会出现紧张关系。
  活动不等同于新闻
  “筹划活动和新闻报道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媒体不能将这两者混淆。”上述业内权威人士指出,新媒体、社交媒体时代的消息发布方与受众关系和传统纸媒时代的明显不同。
  上述业内权威人士强调称,“投票”更像是一个游戏,不能作为新闻素材。事实上,投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在某一个细分领域,因为从业者各自的条件不同,投票极易引发反感。
  新闻和活动不是一回事。如果是为活动做新闻,那新闻只是活动结果的公布;如果从新闻的角度,投票只能被看作是“赚”一个噱头。事情是非常清晰的,活动就是活动的方式和流程;如果是做新闻,就要尊重媒体的专业性、公正性。
  该权威人士表示,虽然上述投票不涉及侵权,但是媒体这样做新闻态度不严谨、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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