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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编辑:刘雪云来源: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2013-05-15关注 次 | 查看所有评论

内容摘要: 【发布单位】商务部 办公厅 【发布文号】商办流促函〔2013〕231号 【发布时间】2013-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与……


【发布单位】商务部 办公厅
【发布文号】商办流促函〔2013〕231号
【发布时间】2013-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9月15-18日,在成都市共同主办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食博会定位专业化、产业化和国际化,通过展览展示、高峰论坛、推介对接等活动,促进产销对接、拉动食品消费,引导食品产业升级,推进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流与经贸合作。为切实加强对食博会的组织和指导,做好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食博会总体方案(见附件1),加强对本地区招商招展的组织领导,做好当地食品企业和采购商的组织工作,有针对性地动员组织当地知名品牌食品企业参与食博会品牌展区,广泛了解企业需求,结合当地实际,推荐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食品项目,参与项目对接。同时,严格供应商和采购商准入制度,确保参展企业质量和水平。
 
二、定于5月10日在成都市召开食博会联络员会议,研究食博会方案,并布置招商招展有关工作。请确定一位处级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于5月3日前将联络员会议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至承办单位四川博览事务局。会议具体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请各地根据第九届食博会拟邀请参展企业和采购商名单(见附件3),组织供应商和采购商填写报名表并汇总,于8月15日前报组委会。
 
有关参展参会事宜请及时与第九届食博会组委会衔接沟通。
 
联系方式: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曾  浩  姜振平
电  话:010-85226603/6032   
传  真:010-85226603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100747) 
 
四川博览事务局、四川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圆鹏
电  话:028-86210671         
传  真:028-86210127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2号宏达国际广场25楼13-19号(610041)
食博会网址:www.cfe.org.cn
 
附件:1.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方案
 2.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联络员会议报名表
 3.第九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拟邀请参展企业和采购商名单
 
商务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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