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个月的广州第三届灯光节开幕近半月,主会场花城广场和上下九分会场均吸引了大量市民前往观赏,但今年的灯光节商业广告植入信息太多,加之夜里现场小贩猖獗,使节日美感打了折扣。
现场:10米路有6个广告灯箱
在花城广场,观众会发现几乎每一处灯光作品的介绍展板,都附带明显的灯光产业相关公司的广告。
二维码体验区内则印有广州著名景点的大型宣传画,每隔十几米,便印有一块1米见方的商业广告,遮住了宣传画中内容的主体,在另一处二维码体验区走廊内,短短10多米距离,更是设置了6个塑料广告灯箱。现场有市民抱怨,广告太多,破坏了宣传画的完整性,看起来也不美观。
在花城广场中部,有一个面积几十平方米的“体验馆”,这个由环状的灯光组成的装置外,是某灯光照明企业的大型品牌标志,装置内甚至有该企业生产的灯座、灯泡等作品展示。市民李先生说,“感觉就是一个企业的展览台。”
在上下九分会场,一个主体灯光装置作品坐落上下九广场中,但作品内部确是某商业地产的销售部。
“平时在这里上班,晚上对面小蛮腰的灯光已经有点刺眼,广场本身很多大楼楼体都有灯光,已经很亮了。”在花城广场附近上班的李先生表示,夜里走过花城广场,作品的灯光太刺眼,尤其是两幅最大的主体作品,加上花城广场本身的光源,“一圈下来,眼睛不太舒服。”
对于灯光节商业化的问题,不少市民另有看法。
市民董先生表示,本来灯光节就是一个嘉年华,没有必要对作品苛求太多。
作品少创新不够
去年国际灯光节,花城广场和海心沙区域一共设置了24个艺术灯光节点和15个灯光装置创意作品。
与去年相比,今年灯光节除了门口的灯光作品“魔菇”,海心沙公园内并未摆放任何灯光节作品。在花城广场,今年的灯光作品仅20多件,灯光作品主要集中在花城广场的南北两边,而花城广场中间相当长一段都没有布置任何灯光作品,灯光作品的设置并没像往届灯光节一样呈现连续的布置。
除了数量大幅缩水,不少来观看灯光节的观众还抱怨今年灯光节作品的质量不够。“去年就跟这个所谓的‘魔菇’合影,没想到今年还要再合影一次,都没什么新鲜感了。”
政协委员:不应成“高级广告灯箱”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表示,作品不创新、商业味浓和光污染是观众最关心的三个问题,“既然灯光节是为了让市民欣赏到好的灯光作品,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扰民。”韩志鹏认为,若广告移植过剩,那么,只是把作品打造成了“高级广告灯箱”,这就有些遗憾了,“市场运作是必要的,但是不等于直接将其表现为商业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