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网纵会展网 > 新闻中心 > 会议资讯 >

社会组织办研讨会不得挂名收取费用

编辑:刘雪云来源: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2012-09-16关注 次 | 查看所有评论

内容摘要: 本报讯 昨天,市民政局网站转发《关于印发〈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或与党政机关联……

  本报讯 昨天,市民政局网站转发《关于印发〈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或与党政机关联合举办,不得进行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活动,不得借机变相公款消费、旅游,不得发放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通知还要求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同时,社会组织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合作开展研讨会论坛活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活动全过程和重要环节要予以把关,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2012年6月9日报道)

投稿到该栏目 | 展会入驻

找展会信息,就上Vanzol.Com

也许您感兴趣 更多
会展视频更多
关于Homelife全球系列展 Homelife全球系列展布局波兰、土耳其、南非、约旦、巴西、哈萨克斯坦、埃及、阿联酋、印度九个市场
2016年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 时间: 2016年6月18日-21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规模: 10万平
第十八届DMP东莞国际模具及金属加工展 第十八届DMP东莞国际橡塑胶及包装展 18thDMPChinaDongguanInternationalMouldandMetalworkingExhib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