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刘雪云来源: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2012-09-16关注 次 | 查看所有评论
内容摘要: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主办,经济日报社和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第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11日在北京举行……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主办,经济日报社和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第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11日在北京举行。与会人士表示,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必须以过硬的质量赢得社会信誉——
6月11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在启动仪式及随后举行的第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相关部门领导、行业专家、企业界代表等进行了热烈的演讲讨论,表示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实现“共建诚信家园 同铸食品安全”目标。记者围绕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读者普遍关心的一些重点问题,对各部门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梳理——
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类似“地沟油”、“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各种非食品原料等,是广大群众最为痛恨的现象。对于类似行为,相关部门将如何加快治理?
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接下来,相关部门一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是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加强专项执法,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开展药物残留、畜禽屠宰、调味品、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等专项整治。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农药、兽药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容器材料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不够,有时甚至出现以罚代刑,被认为是造成一部分企业和个人铤而走险的原因之一。对此,将采取哪些应对办法?
只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加大严惩重处力度,才能对食品安全违法企业和人员起到震慑作用。相关监管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对隐瞒安全隐患、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
消除监管执法盲区
一些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具有跨地区、跨部门的特点,成为监管执法的盲区和难点。如何进一步健全机制,消除这类死角盲区?
只有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和打击合力,食品安全监管才能更加有效。下一步,将在各地区各部门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针对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场所,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查找存在的监管职能交叉和空白。重点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目标,逐级落实责任,对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夯实监管平台基础
如何建立健全食品监管长效机制,使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的良性轨道,避免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
当前,我国正不断从宏观层面加强各项体系建设,夯实食品安全监管的平台基础。一是完善监管机制,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完善对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的法律规定;三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四是加强监测评估体系建设;五是强化检验检测,加强最急需、最薄弱环节和地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六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七是加强科技研发,完善硬件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设备的自主化水平。
落实经营者主体职责
在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企业外部约束机制的同时,如何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只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真正承担起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工作才能化被动为主动。下一步,将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完善行业审查技术规范,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建立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监管制度,推动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同时,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责任。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一些食品安全违法现象的揭露,离不开广大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将作出怎样的安排?
事实证明,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是拓展社会监督和群访群控的途径。政府将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开展报道,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反映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各地区要按照有奖举报的有关要求,细化落实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教育,主动解疑释惑,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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