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刘雪云来源: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2012-09-11关注 次 | 查看所有评论
内容摘要: 农业会展分类认定领衔标准化运作的前世今生 2007年底,中国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组织成立了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委员会,由农业部副部长牛盾、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担任委员会……
2007年底,中国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组织成立了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委员会,由农业部副部长牛盾、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担任委员会主任,并成立了由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中国展览馆协会、中国农展协会等协会、机构和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科研院所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随后,草拟了《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实施办法》和《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标准》等文件,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后,2009年正式发布试行《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标准》(以下简称《分类标准》)。前者系统地规定了农业会展分类认定的原则、对象、目标、工作程序及成果的使用,后者为开展分类认定提供了具体的指标体系。
根据《认定办法》和《分类标准》,农业会展分类认定按照农业会展的主题定位、影响范围、功能定位、展出内容、组织模式、发展态势、资质及认可度、高新技术含量、展览展示效果、展商观众评价、实现经贸效果等11个方面的指标进行分类认定。2010年,首次认定了20个品牌农业会展,并通过《中国贸易报》、新华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发布,并引起广泛的反响。
领跑会展业标准化运作
在2010年首次农业会展分类认定会议期间,中国贸易报社社长兼总编辑范培康强调,中国贸易报社作为农业会展分类认定项目的合作方,主要负责项目的推广。
范培康表示,2010年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将农业展会划分为有层级的十大类,筛选出规模展会和连续办展时间长的优势品牌展会,有利于树立农业展会中的名牌项目,提高农业领域市场化办展的数量,转变政府办展“一花独放”的局面。
作为会展业界的权威专家,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炎从两个方面对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给予了高度肯定:第一、分类认定首次提出了大会展概念,即会展业包含展览、会议、节庆和奖励旅游四个方面;第二、此项分类认定的宏观性很强,对全国的展览行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同时,陈泽炎对此项分类认定的性质、主体和范围等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他强调,要理清思路和操作路径,如阐释清楚此项分类认定的性质,区别“认定”与“认可”、“认证”、“评比”等之间的关系;明确此次分类认定的主体,是政府、行业协会还是商业运作。他建议,利用此次分类认定的机会塑造农业展会的拳头品牌,力争在农业类展会中树立农业展的旗帜。
率先试行会展分类认定
根据《认定办法》,分类认定遵循自愿申报、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非营利的原则,主要认定对象由各级政府、社会中介机构、企业等主办或承办的境内涉农展览会、展销会、论坛及节庆活动等。通过分类认定的开展,实现了三个方面的政策目标:一是规范农业会展市场,促进行业标准形成,为行业宏观管理和市场调整优化提供科学系统的参照;二是扩大农业会展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树立品牌展会,增强社会各界对农业展会的关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系统发布农业会展信息,方便国内外农业企业寻求贸易平台,促进农业贸易发展。
根据《分类标准》,农业会展活动可按主题定位、影响范围、功能定位、展出内容、组织模式、发展态势、资质及认可度、高新技术含量、展览展示效果、展商观众评价、实现经贸效果11个方面的指标进行分类。其中,前6项内容为平行分类,主要确定农业会展活动的属性和特征;后5项内容为等级分类,主要评价农业会展活动的组织运作水平和实际效果。
2011年6月初,农业部办公厅发出《关于推进农业品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在打造品牌农业展会、发展农业会展经济方面的功能和目标。2010年,中国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在2009年试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业会展分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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