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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维权声明

编辑:刘雪云来源: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2012-09-13关注 次 | 查看所有评论

内容摘要: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是在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产生的。全国工商联具有独有的调研表内容设计、组织机构保障、调研分析流程和品牌形象设计,全国工商联每年定……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是在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产生的。全国工商联具有独有的调研表内容设计、组织机构保障、调研分析流程和品牌形象设计,全国工商联每年定期举办大型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500强名单,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新浪网等国内主流媒体作为媒体支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调研和发布以民营企业自愿参加为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近年来,不断有民营企业反映,在全国工商联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发布之后,中国民营企业联合会、中国统计协会和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等社会机构在部分地方媒体和网站上也发布“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名单,并向入选企业收取高额费用。该机构历年的榜单均出现在全国工商联开展的调研和发布活动之后,上榜企业排序几乎与“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完全相同,只在个别企业做简单替换,并且其文字报道大量抄袭全国工商联已发布的报告和文字。在我国民营经济领域出现了两份基本相同的榜单,混淆视听,影响恶劣。对此,全国工商联除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外,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是在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基础上产生的,调研已连续开展了14年,是全国工商联以及各地工商联一项共同的工作品牌。我会多次在京召开“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发布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我会的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发布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所谓“中国民营500强”评选活动与我会无关,我会也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和机构开展“中国民营500强”评选活动,特别是从未允许任何机构借此牟取经济利益。

  三、“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名单及分析报告的发布侵犯了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发布工作的成果,我会保留对相关机构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调查,中国民营企业联合会、中国统计协会均未在民政部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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