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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渝住博会

编辑:刘雪云来源: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2021-05-21 10:54:16关注 次 | 查看所有评论

内容摘要: 2021川渝住博会是由已举办十八届的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升级而来。是在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党一百周年及“十四五开局之际,由川渝住建主管部门共同策划和打造的综合性大型……

2021川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

邀请函

一、举办单位

(一)指导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四川国际博览集团                    

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重庆市建设信息中心                  

重庆现代建筑产业发展研究院

(四)协办单位

四川省各市州、重庆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川省、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相关协会学会

二、展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协同推动川渝两地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打造成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中共重庆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四川省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健康蓬勃发展,促进川渝建设领域深度融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于2021年6月23日-25日在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共同举办2021首届川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以下简称“川渝住博会”)。

2021川渝住博会是由已举办十八届的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升级而来。是在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党一百周年及“十四五开局之际,由川渝住建主管部门共同策划和打造的综合性大型国内城市建设博览盛会,目前吸引了国内外众多一线建筑集团和部分省市展团参展参会。本届博览会共使用4个展馆,总展出面积40000平方米,预计1000余家企业参展参会,近 30000人次的专业买家参观洽谈,展出规模和参展企业将再次创造历史新高。川渝住博会对标西部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围绕国家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技术创新、产业链合作等多个方面,力争打造成为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成就宣传推广的广阔平台,成渝一体化发展成就的展示平台,川渝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的体验平台,促进行业、企业交流与合作的高端平台,是建设领域拓展省内外市场的重要平台,全面展示建设领域全产业链。

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定位下,我们将继续牢牢把握住川渝这个中国最大的西部建设市场,积极开拓城市资源,持续为业界搭建商务平台,面向全国拓展发展空间。2020年我们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川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备忘录》,川渝两地将通过“会展资源互补型”的合作新模式,实现川渝住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每年共同举办一次川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由四川和重庆轮流作为主会场,首届在四川省举办。

本届川渝住博会以“川渝合作共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为主题,重点突出科技型和前瞻性,通过线上推广和线下展示相结合、实体展示和沉浸式体验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成就及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全面展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果、住房城乡建设成果、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慧建造、绿色建材、新型建材海、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等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博览会期间,将举办十余场技术交流会议、主题论坛、专业论坛、并在互动交流区和展会现场举办多场交流活动,力争在3—5年将博览会打造成为中西部第一、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住房建设品牌盛会。

为此,我们诚挚地邀请贵单位组织参加博览会,提升企业品牌,共享展览会的蓬勃商机,充分展示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科技。

三、展会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升川渝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水平,共享成渝经济合作圈新商机,助力川渝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使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通过主题共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树立川渝两地合作的典范,将川渝住博会打造成为全方位展示川渝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全面推动川渝住建重大项目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畅通市场、资本、人才对接交流的最重要平台。

四、展会报道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厅门户网;《重庆建设》、重庆电视台、重庆新闻网、重庆商报、重庆晚报、《四川建设》、《四川建筑》杂志;“四川建设”微博、“四川建设发布”微信、 “四川建设”移动客户端;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四川日报、中国建设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

五、时间地点  

(一)展会安排

报到布展:2021年6月20日—6月22日  

展出时间:2021年6月23日—25日

撤展时间:2021年6月25日15时

(二)展会地点

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4-7号馆(天府大道中段1号)

六、展示范围

(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果展示区。集中展示川渝地区在城市群建设、毗邻地区区域建设、建筑市场一体化发展、城镇住房保障共建共享、住房公积金共建共享、人才合作等方面的重要合作成果以及住房城乡建设其他方面的合作成果。

(二)住房城乡建设成果展示区。川渝各地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设计、特色小城镇建设、建筑产业工业化推进、传统村落保护、绿色建造、新基建、老旧小区改造、住房保障、脱贫攻坚帮扶、生态宜居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双修试点、海绵城市试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试点、智慧城市试点、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试点,以及百镇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试点示范成果,“中国人居环境奖”“鲁班奖”“詹天佑奖”“天府杯”“巴渝杯”等获奖项目,科学技术进步获奖成果等)

(三)新型建筑工业化型技术与应用展示区。钢结构建筑技术、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宅pc构件生产线BIM、现代夯土等技术集成应用,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技术及产品,建筑全装修及成品住宅等。  

(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材展示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的新技术、材料、部品部件及解决方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利用产品等。

(五)先进装备设施展示区。市政基础设施设备、燃气、供排水、电力设施设备、环卫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节能机电设施设备、建筑模板与施工机械等。

(六)智慧建造展示区。集中展示智慧住建、智能建造相关产品、优秀案例以及智慧住建大数据等综合解决方案。

(七)成渝地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展示区。川渝两地公园城市、绿道建设、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等成果展示,智慧物业、智慧家居、智能照明、智能安防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下的未来智慧居住场景的展示。

、网上互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开通“博览会”频道,对博览会作全程报道。参展企业交付参展费用后,企业信息将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发布,免费享受增值服务;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开通“网上展厅”,打造永不落幕的网上博览会。

七、重大活动

在前期和博览会期间,将举办十余场技术交流会议、主题论坛、专业论坛、并在互动交流区和展会现场举办多场交流活动,将邀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监、房地产、科研院所(院校)等单位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参会。

(一)首届川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巡馆仪式;

(二)首届川渝高品质宜居地建设高峰论坛暨住博会开幕式

(三)蓉渝欧绿色城市发展大会;

(四)川渝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

(五)川渝海绵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技术论坛;

(六)西部BIM/CIM技术集成应用推广交流峰会;

(七)川渝智能建造高端论坛;

(八)川渝装配式建筑发展高端论坛;

(九)数字建造峰会;

(十)市州(区县)专场活动

(十一)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等。

八、相关要求

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积极组织有关项目、技术、成果、产品等参展。为使各地建设成果均得以展示,将设立地方馆。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和企业展位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

九、展会费用

标准展位:3M×3M9    9800/个展位/展期

内含:1桌两椅、2条楣板、3面展板、2只射灯、1个电源插座  

特装修空地展位:980//展期,36起租,不配任何设施。展会施工管理费、设备用电等由参展单位另按展馆要求支付。

十、广告价目

封  面:20000/

封  底:18000/

封二、三:10000/

跨  页:10000/

黑白内页:3000/页

普通彩页:5000/

彩虹门:20000/

气柱广告:8000/

门票广告:8000元/10000张

现场喷绘广告:500元/平方米

十一、参展程序

参展单位应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2021川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博览会办公室)。

参展单位申请参展后,应在一周内将所有费用电汇或交至博览会办公室。

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

博览会办公室收到参展单位《参展申请表》后,将在博览会开展前一个月邮寄或发送《参展商手册》。《参展商手册》主要包括:博览会日程安排,各项服务申请表,摊位搭建装饰、租用展具、增加用电及展品运输指南等,协助您完成参展活动。

十二、合约条文

(一)参展单位应自觉遵守本会及展馆的各项规定。

(二)参展单位交付费用后放弃参展,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三)严禁假冒伪劣、淘汰产品参展。

(四)参展单位自行转让展位,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退还展费。

(五)为保证博览会整体效果,博览会办公室拥有调整展位的决定权。

十三、博览会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786175  

  号:402060321

电子邮箱:402060321@qq.com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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