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靳延明)东莞市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控规4地块调整规划在公示期间,遭到部分市民反对。反对观点认为,会展中心功能不可替代,且建设投资大,使用时间短,拆除将造成浪费。此外,会展中心周边已建和在建的商业、商务办公项目很多,再建将造成重复建设。日前,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公布了该地块调整批前公示意见收集及处理情况,采信情况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
质疑一:控规按一般调整不合法
回应:因对原控规定位功能影响小
2014年4月,市规划局完成了东莞市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控规03-18、03-19、03-20、03-21地块调整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于2014年4月4日至5月3日就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21份。
有市民认为该规划调整程序不合法,应按控规重大调整程序办理。记者了解到,与一般调整的程序不同,属于控规重大调整的,应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编制程序进行。
对此,调整申请人回应称,根据《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本次规划调整后地块功能以商务办公、集中商业为主,并保留展览功能(作为中小型精品的商业商务及文化展览),并未对原控规的定位、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属于一般调整。
质疑二:拆除会展中心将造成资源浪费
回应:地块再开发利于推动大市区强心
有市民认为,会展中心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功能不可替代;会展中心是中心区的标志性建筑物和形象门户,建设投资大,使用时间短,拆除将造成浪费。
调整申请人回应称,根据市经信局《提升东莞展览设施建设调整报告》,将对东莞现有展馆资源重新整合、提升,未来东莞会展产业布局重点放在厚街镇、长安新区、东莞水乡三个地区,市区不再作为会展产业的重点布局区域。
调整申请人指出,东莞会展中心在东莞加工制造业飞速发展时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但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东莞市强心战略的全面推进以及轨道交通线网建设,中心区现代服务业功能将进一步集聚和提升,会展地块的再开发利用有利于加快推动大市区强心战略的实施,符合东莞市城市中心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
此外,规划调整保留了会展功能,由原来的大型、常规展会提升为中小型、精品展览。
质疑三:地块再建商业项目属重复建设
回应:能提高片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度
有市民认为,会展中心周边已建和在建的商业、商务办公项目很多,再建将加剧周边商业项目同质化竞争,造成重复建设。调整后城市景观、交通组织变差。此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不足。
调整申请人表示,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是东莞实施强心战略,强化大市区商务、商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首位度和区域竞争力的核心地区。规划调整后,能进一步提高片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度,充分发挥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的开发潜力。
此外,本次规划调整重点考虑了地块功能复合和高强度开发可能带来的城市景观、交通和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并根据专家咨询会意见完善和细化,具体包括:1.城市景观方面。通过多方案的模拟比选,落实了中心广场与黄旗山山峰之间的视线廊道控制。2.交通组织方面。在充分利用轨道1、2号线提升片区交通集散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引导以公交为主导的出行模式。地块地下空间与轨道站厅实现无缝衔接、互联互通。地块二层建设步行系统与周边地块相联系。配建深港湾公交停靠站、出租车停靠站、自行车停靠点等设施,提高公交、慢行系统服务设施水平。
在公共配套设施方面。规划配建独立占地的9班幼儿园、邮政所、垃圾收集站、环卫工人作息室、社会公共停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地块西侧增设一处110KV变电站(室内站)。
还有市民认为,地块应以商业办公为主,配套少量公寓,因此不宜定性为商住用地。调整申请人回应说,规划调整后,地块以商务办公、集中商业为主,居住功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20%。因此划分为“商业+居住”的用地性质,更符合地块的规划功能和用途。
市规划局表示,以上意见采信情况,已通过相关市规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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