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义乌电子商务展览会
关注词:2020义乌电子商务展览会
发表时间: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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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义乌电子商务展览会
展品范围
知名电商平台: 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商城
跨境电子商务: 跨境电商平台、小语种平台、跨境物流企业、跨境支付、跨境中介机构
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省级政府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单位
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物流快递、第三方仓储、电商园区、应用软件、银行、第三方支付、电商培训、网络营销推广、 金融投融资服务、金融会计服务、广告设计、人才与培训教育、电脑及相关设备、网络及电信运营设备与服务、质量与安全认证服务等
社区电商/移动互联网: 社区电商平台、社区电商O2O、社区电商物流、微商城、微营销服务商、普及云、物联网、移动互联、数字技术
农村电商: 农村电商平台、农村电商优质商品等
智能产品: VR/AR等高科技产品、可穿戴设备技术与产品等
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品牌电商企业
品牌网货: 精品网货、品牌微商、创意商品等
新零售: 无人便利店、自助贩售机、便利货架等
开展时间
2020.04.11 ~ 2020.04.13
展会行业:
举办周期:
一年一届
举办地址:
开放时间:09:00 - 18:00
举办单位: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电子商会,义乌市人民政府
展会面积:
50000 平方米
观众数量:
150000 人
展商数量:
2100 家
展会介绍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暨数字贸易博览会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化发展局指导,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电子商会、义乌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展会集中展示国内外最新的电子商务研发和应用成果、最新的技术和产品以及电商平台、金融支付、物流快递、技术支持、数据服务、精品网货等电子商务全产业链产业,目前展会规模、展会层次、展会成效等各项指标在国内同行业展会中首屈一指,电商博览会多次被评为“中国十佳品牌专业展览会”,“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展会”,是国内电子商务企业形象展示、新品推介、贸易洽谈、信息传播的首选平台。
历年展会吸引了美国、德国、加拿大等11个国家以及国内19个省(市)的1102家企业参展,其中义乌市外参展企业占94%,浙江省外企业占75%。跨境电商企业123家。亚马逊、谷歌、阿里巴巴、京东、网易、百度、顺丰、新加坡Shopee、日本GMO、韩国Quark等知名企业积极参展。包括深圳、天津、无锡、嘉兴、长沙、宁夏等近20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组团参展。三天展期吸引了32个国家和地区151765人次电商从业者到会参观、洽谈,同比增长8.2%。现场达成合作意向55425个,同比增长10.1%。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人民网、新华社、新浪网等近100家媒体聚焦义乌,全面报道博览会盛况。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暨第二届数字贸易博览会以“电商新时代,贸易新动力”为主题,展览面积80000平方米,预设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设知名电商平台展区、跨境电商展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展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展区、社区电商/移动互联网展区、农村电商展区、智能产品展区、品牌网货展区、一带一路展区、新零售展区共十大展区,预计到会专业观众超过13万。
注意事项:该展是专业的B2B贸易展,仅对业内人士开放,非业内人士及未满18周岁以下人士谢绝参观。现场不提供任何零售活动。
因展览会组织的需求,主办方有权对展期及地点的变更及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展馆信息
义乌国际博览中心yiwu international expo centre |
场馆面积: 8900 平方米 | 国家地区:中国 - 浙江 | 联系电话:+813918717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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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乌市宾王路新国际会展中心 |
参展条件
1.需工商正规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需和参展企业保持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2.参展展品需与展会主题相关联;
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订展流程
1.提交申请:提交展会报名表,明确参展/参观意向。下载报名表或向工作人员索取。
2.受理申请:申请材料符合展会要求,予以受理。(1-3个工作日)。
3.选择展位:根据可选展位图,选择预留展位。
4.签订合同:按照展位价格并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双方盖章签署。
5.支付款项: 确定展位后根据订展协议支付款项。
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产品照片 展会报名表
参展流程
1.预定展位:确定展会展位并支付款项。
2.准备样品:准备需要展会现场需要展出的样品。
3.展品物流:通常展前2个月截止物流,选择海运居多。
4.人员签证:根据不同国家的出签时间,最迟展前一个月申请签证。
5.预定行程:预定机票酒店等商务服务,也可向去展网直接预定全包境外服务。
6.出发参展:乘坐国际航班前往参展城市参展
权利义务
1.参展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企业对于参展流程的知情权。
2.申请企业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和解释。
3.申请企业在办理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度查询,投诉的权力。
4.申请企业对于办理过程中对于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申请行政诉讼。
参展咨询、预定展位 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周涛13918717154(微信)
在线QQ:2122385065
邮 箱;21223850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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